广东四会县的由来:
秦代始置四会县,因此地为四条河流:绥江,龙江,西江,北江的交会之所而得名,属桂林郡,辖区包括现四会、广宁、怀集等市县的全部或部分。 汉高祖四年(公元前203年),赵佗据岭南立南越国,四会县为其属地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,废郡,撤销新招、乐成、化成3县并入四会县。大业三年(607年),复置南海郡。四会县属于南海郡。北宋熙宁六年(1073年),四会割属端州(後改肇庆府)。
曾在四会县当官的陆氏:
职官: - 陆 华,明洪武年间(1368-1398年),任四会县知县。
- 陆 遥,南京淮安人,监生。明隆庆五年(1571年),任四会县主簿。
- 陆应宠,浙江山阴人。明万历年间(1573-1620年),任四会县主簿。
- 陆承宽,江苏元和人。清嘉庆八年(1803年),任四会县巡检。
- 陆銑曾,清咸丰五年(1855年),暂代四会县主簿。(肇庆府志无载)。
- 陆思曾,清同治二年(1863年),暂代四会县典史。(肇庆府志无载)。
- 陆永崧,清光绪十四年(1888年),暂代四会县主簿。(肇庆府志无载)。
武官:
- 陆 林,高明人。清光绪十三年(1887年),暂代四会县把总。(肇庆府志无载)。
进士:隋朝开始,开科取士,历唐至宋,每科多至500馀人,後增至700馀人。分三甲,第一名赐进士及第,从六品;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,正七品;三甲,正八品。
举人:唐朝时指乡试应举人员,自称乡贡进士,人称之进士,至及第後则称前进士;宋以後称解元或省元。
- 陆有柏,四会柑榄人。明万历三十一年癸卯(1603年)科诗经魁。肇庆府志记载:万历二十五年丁酉(1597年)科经魁。
- 陆群儒,四会林美舖人。清道光八年戊子(1828年)科。任文昌县教谕,暂代钦州学正。
武举: 官生:明代高级官员所请荫之子称官生。《明史·选举志一》:“明初因前代任子之制,文官一品至七品,皆得廕一子以世其禄。後乃渐为限制,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,谓之官生”。贡生:俗称「明经」。是指明清两朝秀才(又称生员)成绩优异者,可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,称为贡生。贡士不同于贡生,举人经会试而被录取者称贡士。至于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。明代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细贡;清代有岁贡、拔贡、恩贡、副贡、优贡和例贡。 岁贡是指每年或每两三年由各省学政从各府、州、县学中选送优秀廪生升入国子监就读,称为岁贡。第一名称为「岁贡元」。 拔贡是指由朝廷在规定时间内选拔到国子监读书的人,初每六年选拔一次,清高宗乾隆七年(1742年)改为每十二年一次。副贡是由副榜录取的贡生。 恩贡是指皇帝登基或其他庆典颁布「恩诏之年」,除岁贡外,加选一次,称为恩贡。副贡即副榜,始于元朝至正八年(1348年)。明朝非常制,永乐中会试曾设副榜,嘉靖中设乡试副榜,准作贡生。清朝定製为各省学政在乡试录取名单外增列的优秀落榜名单,入国子监读书肄业,称为「副榜贡生」,简称副贡。 优贡是指每三年由各省学政从儒学生员中考选一次,每省不过数名,亦无录用条例。同治中规定,优贡经廷试后可按知县、教职分别任用。 例贡是指捐款于官家「援例捐纳」取得贡生资格,分附贡、增贡、廪贡等。 经魁:明清科举考试分五经取士,每科乡试及会试的前五名即分别于五经中各取其第一名,称为经魁。 副榜:科举时代会试或乡试取士,除正榜外另取若干名,列为副榜。始于元至正八年。明永乐中会试有副榜,给下第举人以作官的机会。嘉靖中有乡试副榜,名在副榜者准作贡生,称为副贡。清只限乡试有副榜,可入国子监肄业。
|